我国调整部分亚太国家进口协定税率 涉及降税税目2323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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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,中国将对进口自印度、韩国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和老挝的2323个税目的原产货物进行降税,主要包括鱼类、蔬菜、茶叶、化工制品、纺织服装、鞋类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。这是《亚洲—太平洋贸易协定》(简称《亚太贸易协定》)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的结果。


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《亚太贸易协定》(前身为《曼谷协定》,是亚太地区最早的优惠贸易协定),这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。目前其成员包括中国、印度、韩国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和老挝6国,蒙古作为新成员有望即将加入。《亚太贸易协定》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,经过9年谈判,2016年8月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《〈亚洲—太平洋贸易协定〉第二修正案》签署,并确定于7月1日起实施。


《亚太贸易协定》自实施以来,共有1060亿美元的产品享受关税优惠进口到中国,享惠进口货值前5类商品包括塑料和橡胶制品、化工产品、矿产品、纺织原料及制品、机电产品等。


第四轮关税减让的税目六国合计10312个,比第三轮增长2.5倍,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%,平均降税幅度为33%。降税产品品种多样,包罗万象,有鱼类、蔬菜、油籽、茶叶等动植物产品、矿产品、化工制品、皮革制品、橡胶制品、纺织服装、*金属制品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。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提升,成员国内市场将进一步丰富。


比第三轮税率低5%以上的共有32个税目,包括精油、首饰、帽类、洗衣机、摄像机、投影机、监视器、玩具电动机等。除了上述继续降税幅度较大的产品以外,还有很多产品有不同程度的降税。


330个税目产品新加入降税清单,包括动物产品、纺织品、金属制品、机电产品等。较最惠国税率低5%以上的新降税产品22个税目,包括混纺布匹、花岗岩石刻、金银器、动物毛皮、供暖器、吊扇等。如进口印度产的毡呢帽,可享受协定税率13.2%,较最惠国税率低8.8%,优惠幅度达40%。如进口韩国产的照相机,可享受协定税率16.3%,较最惠国税率低8.7%,优惠幅度达34.8%。


同时,韩国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和老挝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同步实施降税。其中,中国对韩国出口量较大的硅,较最惠国税率关税优惠幅度(下同)达到50%,手机零配件的关税优惠幅度也有35%。在印度关税减让清单中,焦炭是中国出口到印度最多的产品,可享受关税优惠幅度达到45%。出口较大的锅炉管也可以享受40%的关税优惠幅度。中国向印度出口的东罗非鱼、其他熏鱼等鱼产品则可以享受零关税。斯里兰卡对中国原产的精油、玻璃制品、电子钟等产品均给出了30%的优惠幅度。原产中国出口到孟加拉的手扶拖拉机,洗涤、漂白或染色机器和挖泥船的关税优惠幅度也达到了30%。中国向老挝出口量较大的瓦楞纸箱的优惠幅度为20%,出口量不小的硝酸铵、堆取料机械优惠幅度也达到3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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